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_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提供软件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测试、部署、维护及技术支持等。具体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交付成果及时间要求以本合同附件《技术开发(委托)任务书》(下称“任务书”)为准。
1.2 本合同项下服务性质为:□ 技术开发 □ 技术服务。若涉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属于技术开发范畴,双方权利义务适用本合同关于技术开发的特别约定。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具体阶段性期限以任务书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费用为含税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成本、利润、税费等。
3.2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 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
(2)项目开发完成,通过阶段测试/交付初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
(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__元。
3.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付款。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__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明确需求:甲方应清晰、完整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事项的技术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数据及业务背景,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数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2 提供协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与环境,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包括需求确认、进度确认、测试验收等。
4.3 验收确认:甲方应按合同及任务书约定的标准与期限,及时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测试与验收。
4.4 按时付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专业服务:乙方应按照约定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与资源,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交付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
5.2 进度报告:乙方应定期或在甲方要求时,向甲方报告服务进展。
5.3 成果保证: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安全规范。
5.4 培训指导:根据项目需要,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与操作指导。
5.5 保密义务: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背景知识产权:各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背景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
6.2 服务成果知识产权(适用于技术开发):
□ 归甲方所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独立完成的、可分割的最终工作成果(“ foreground IP”)的知识产权自该成果产生之日起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帮助甲方申请相关权利。
□ 归乙方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支付全部费用后,在本合同约定项目范围内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许可费的普通使用权。
□ 双方共有:双方共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具体权益比例及行使方式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6.3 技术服务成果(适用于技术服务):乙方利用自身背景知识产权及专业技能提供的服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获得服务成果的使用授权。
第七条 验收
7.1 乙方完成工作成果后,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个工作日内,依据任务书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论(合格或需修改)。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7.2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指明具体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需求变更导致不合格,相关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接收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8.2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3 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
9.2 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3 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经修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4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5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不排除守约方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0.2 因基础电信运营商、电力部门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的,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附件《技术开发(委托)任务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附件:《技术开发(委托)任务书》
(此附件应详细列明项目需求、功能清单、技术规格、交付物清单、里程碑计划、验收标准等具体内容)